〈臺灣漫畫審查論‧果篇〉之其五:日漫輕過萬重山?



● 註:本篇截錄自筆者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漫畫審查現象及其對國內漫畫發展影響之研究》,為免觸法,欲轉引者請詳明出處。



  上述關於流變的討論有個值得細究的盲目,那就是盜版作品的適法性問題。儘管當時國內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並未周全,同時對於作品母國的授權申請制度也仍未建立,但事實是自從民國61年中日斷交以後,國民政府便開始抵制了日本的文化與商品進入臺灣;再加上自民國55年以後就一直有其實效存在的「漫畫審查制度」,如果說出版業者可以無視於這些禁令,堂而皇之的違法政府國策,似乎也於理不合。此外,雖然此處並未論及漫畫論戰與漫畫清潔運動,但其中的一大議題:為什麼日本漫畫(盜版漫畫)可以不同於國內作品的經驗,在送審的時候輕鬆獲得核准?卻也不啻可以與上述兩項質疑進行連帶思考。有鑑於此,以下將分別就實務操作與官方態度的角度著眼,試圖釐清相較於本土漫畫過去的受審窘境,盜版漫畫之所以能夠順利過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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