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與漫畫之間 patr.1



臺灣的...... 漫畫?



  每當提起「本土漫畫」,或是問起對於「本土漫畫創作」的認識,令人印象深刻的,總是年輕讀者臉上的呆滯與茫然。也許,偶爾會有三、五位涉獵較深的讀者,能夠說出《龍少年》、《星少女》等「國人自製」的雜誌與連載;但顯而易見的是,論起熱衷程度、討論頻率、購買意願等條件,無論期刊或單行本,本土漫畫的吸引力,始終遠遠不及來自日本的作品。說得誇張一點,對於時下的年輕讀者來說,「漫畫」這個詞彙所代表的意義,往往已經與《航海王》、《死神》、《家庭教師》、《火影忍者》等暢銷的外來作品劃上了等號;而「本土漫畫」的概念,則好像變成了某種餘光邊緣的存在,儘管隱約感覺得到,但卻從來沒有真正注意到它。

Twenty ~ Ten years ago

  其實,大約只在十多年以前,本土漫畫也曾經在波折中,成功吸引過眾人的目光。那是個無論《七龍珠》或《灌籃高手》,都無法阻止人們追逐「袁建平」及「阿性姐」的年代,在當時,許多深受讀者喜愛的漫畫期刊,各自都連載了精彩的本土作品,足以和日本互別瞄頭……

  1992年,新著作權法的頒佈與實施,令「翻印」這種俗稱「盜版」的出版方式,不再見容於版權時代。於是,《少年快報》這類集日本各出版社之精華,單週銷量可達數萬至十數萬冊的「夢幻刊物」宣告停刊,而東立、大然、長鴻、尖端、青文、時報等出版事業體,也紛紛改以「代理」為途徑,向日本講談社、集英社、小學館、白泉社、雙葉社等「名作產地」,尋求正式的合作。

  嚴格來說,「代理」與「授權」的概念,其實並不足以說明臺、日兩方的出版合作關係。以日本的情況而言,構成期刊的「作品」,以至於創作作品的「作者」,都會先經過「出版社」的整合,然後才規劃、發行成各種不同類型、不同刊期的漫畫雜誌。這樣的模式,不僅令每一本漫畫期刊,都表現出了出版社權衡於市場分眾、作品風格的經營考量,同時也因為「作品」、「作者」、「出版社」之間的三方關係,而產生了某種「創作陣營」般的集團氛圍,令出版社雖然旗下的漫畫期刊不勝枚舉,但卻很容易就能透過「集英社的《少年JUMP》」、「講談社的《少年MAGAZINE》」、「小學館的《少年SUNDAY》」等概念,塑造出屬於自己的特色。

  然而,這樣的系統到了臺灣以後,卻因為「代理」制度的出現,而產生了解構及重組。很多人以為,「某本土出版社與日本某出版社洽談代理,進而成功取得授權」這件事,代表雙方建立了「出版社對出版社」的合作關係;但事實是,臺灣出版社所取得的「授權」,其實只是「刊物內容」或「部分刊物內容」的出版權及發行權。以1995年的《少年JUMP》為例,雖然《七龍珠》與《灌籃高手》同樣都連載於其中,但這兩部作品的使用權,後來卻分別交給了東立與大然,並各自成為《寶島少年》與《熱門少年TOP》的鎮刊之寶,也就是說,無論東立或大然,所謂的「取得代理」,指的其實並不是「取得代理日本集英社旗下刊物」的權力,而是「代理日本集英社旗下期刊──《少年JUMP》之部份作品」的權力。

  代理制度的運作,令國內出版業取得作品授權以後,除了集結已足量的作品,發行臺灣版的單行本之外,更積極尋求與其他日本出版社的合作機會,藉以推出更多元的期刊商品,創造更多的獲利。例如東立出版社的《寶島少年》週刊與《新少年快報》週刊,稿源便分別來自日本集英社的《少年JUMP》週刊,以及日本講談社的《少年MAGAZINE》週刊,這樣的出版方式,一時之間,令國內漫畫市場中的期刊類刊物,如同雨後春筍般的接連出現。根據統計,自1993年,期刊形態隨版權規定重新調整以後,國內曾同時有2、30種不同的漫畫雜誌在市場上流通,而這些各式各樣的漫畫刊物,自然也為國內的漫畫創作者們,建構了表現與發聲的平台。

  許多研究者認為,代理制度與期刊出版形式的交互成熟,令更多的日本漫畫被引進了國內市場,壓縮了本土創作生存的空間;但平心而論,相較於「單行本」的存在,「雜誌」的內容,由於是一種綜合性的構成,並不容易隨著讀者的喜惡,因特定作品的存在而降低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因此就「連載於相同刊物」的情況來說,日本作品的知名與暢銷,反倒更能成為宣傳本土作品的助力。以早年的《寶島少年》為例,假設各有100名讀者,分別是因為想看《七龍珠》與《幽遊白書》,所以才花錢購買《寶島少年》,那麼對於同時進行連載的本土漫畫家而言,這200名「自投羅網」的讀者,無疑是拓展知名度、培養支持群眾的絕佳對象。換言之,雖然與《七龍珠》、《幽遊白書》連載於同一本雜誌,可能會令創作者產生許多的壓力;但事實是,有實力的作者與作品,卻反而能藉著名作的人氣優勢,獲得更多被讀者看見的機會,找回自己應得的評價。

  1993年以降,各家出版社的積極創刊,令漫畫期刊的代理經營,很快就填補了《少年快報》所留下的空缺,主導了國內漫畫市場的發展。不過,儘管以「代理」為主,當時這些琳瑯滿目的漫畫刊物,其實也大都可以看到本土作品的連載。例如東立的《寶島少年》週刊、《新少年快報》週刊、《午安》月刊、《FIRST青年漫畫》半月刊;大然的《熱門少年TOP》週刊、《無限少年MAX》週刊、《魔奇》月刊、《天使》月刊、《花與夢》半月刊、《公主》半月刊;青文的《強棒SD》月刊、《巨彈小子》月刊、《王牌小子》月刊;長鴻的《冠軍》月刊、《開心》月刊;時報的《HIGH》月刊;尖端的《勁王KO漫畫》月刊等等,而另一方面,東立出版的《龍少年》半月刊、《星少女》月刊,以及尖端所出版的《神氣少年》月刊等漫畫雜誌,也透過了「純粹本土」的堅持,令讀者有機會接觸更多國人的作品。就結果來說,這段時間的風氣與熱潮,確實扶植出了許多知名的作者與作品,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對當時的讀者來說,儘管市面上依舊充斥著來自日本的代理漫畫,但林政德、艾雷迪、李勉之、賴有賢、鄭問、依歡、林青慧、周顯宗等本土創作者的存在,《YUNG GUNS》、《蜥蝪超人》、《MISS阿性》、《小和尚》、《深遂美麗的亞細亞》、《宣和戀》、《玻璃鞋之約》、《摺紙戰士》等本土漫畫的精彩,卻令大家始終都還記得──「臺灣也有屬於自己的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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