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臺漫文學的作品與風格結構初探》Episode. 0│風格之前:作為一種文學形態






  除了回到圖像、文字共有的線性基礎,探究圖、符之間系出同源的Y字關聯,討論漫畫「是否具有文學性」和「如何具有文學性」的進路,也可以上升到載體工具[1]的視角,反思文學概念與文字本位之間的關係是否必然,並且轉往內容維度,嘗試釐清屬性、特性的交疊影響。事實上,如果「風格」不僅代表了創作者手筆的獨到之處,更是一種後設性極強的「接受認知」,猶如「受眾眼裡的識別標的」[2],那麼從結果來看,「風格研究」的起點,自然也必須回歸形態本質,確認它之所以為大眾所見、觸及大眾的理由。


一、從文學到X


1 載體認知與文學概念構成示意圖1(來源:作者整理)

 

  人類因表達需求而發展出裝盛意義、呈轉內容的語言載體,又因為需要加以記錄,而在缺少錄音條件的環境限制中,逐步從時間成本、技術門檻俱高的「畫成其物」邏輯,轉向成有別於具體圖像的媒介意識,發展出依託於線性符號的文字系統。於是「資訊單位」的確立與零和問題,便於焉成為操作者駕馭新表意工具的基本功,因為如果無法有效掌握裝填意義、傳遞內容的限度及規律,想要順利完成「記錄」與「表達」,勢必更不是件容易的事[3]

 

  如果姑且以「篇章」統稱文字載體的資訊單位化結果,那麼無論語句、段落或篇章,過程中隨之產生的「有效處理」,也就可能在各種學仿場景中,成為將載體使用方法導向專業技術的「範例」。這使得箇中所有所以然的門道,得以藉由程序、訣竅的知識化整理,成為嫻熟於操作特定工具、產出預期成果的「學問」,甚至可以透過回溯歷程、構築譜系、論釋因果、兼容異說等多種寬化視野的系統化整合,得出深入解析工具特性,抑或追索其運作效應、使用適性、價值產出等多元面向的學術「理論」。例如對某經典作者及其代表作品、時代意義的研究,其實也可以理解為「觀察操作者如何有效使用工具」,而作品內容、風格、影響等討論向度,則有如爬梳「具體運作的載體效應可以如何連動接受反饋,可以在哪些理解層面與社群領域中,形成什麼樣的連鎖反應」。從這個角度來看,「文學」一詞訴說的自然就不再只是創作物、創作者、創作法或某種抽象的成就境界,而是一種聚焦於「文」字機能,深入探索其內外造詣的專門「學」理。

 

  有趣的是,如同後世學者常以新理論架構回頭分析古典文本,跨時空說明某某內容「具有○○主義精神」或「體現○○理論」,形成述論的學術觀點,不僅可以對留存至今或自帶特點的過往作品進行證值與加值,箇中完成的價值詮釋,也等同界定了「作品」的定義與定位,說明至少在技術維度上,想要使用這組概念,就必須滿足「能被某組理論框架解析創作價值」的充要條件,而並非任何人、任何產出都可以以「創作」自居。於是質量有成、效應有成的內容及表現方式,亦將隨著接受事實與接受人群的擴散,滲透為既有表達要素的一部份,並且經由語言、文字之間本就互相融滲的共生關係,在人們仍與作品互動的時間、空間範圍內,被「習慣」內化成容受更多認知循環的底蘊。

 

  也正因為如此,不難發現,如果把「文字」從圖1B位置裡抽去,改用其他任何一種也能傳達內容的X載體來填補空缺,在工具條件能夠支持低門檻使用、有效使用的前提之下[4],後續所有從CG再返回AB的發展進程其實不會崩解,同樣能在F點位形成專門於操作X工具、連動其載體效應的內外學理,形成同質於「文學」概念的「X學」。換言之,雖然時至今日,多媒體生態的發展,使得圖像、影像、音像內容,也逐漸可以藉由創作屬性,叩論自身作為「廣義」文學的可能;但在載體視野中,「X學」與「文學」之間,或許並非前者能以廣義邏輯被後者包覆,而是後者原本就納含在前者的體系之中。


 

2 載體認知與文學概念構成示意圖2(來源:作者整理)

 

  如圖2所示,無論是否以最先啟動循環、完成載體認知進程的「文」為名,「X學」的價值本質,其實是人類選擇了當時客觀條件下可支配的載體工具,從而藉由名為「敘事」的使用行為,在逐步推進並累積操作專業的過程中,對技法、內容發展出的理用經驗集成。一如倚仗於特定載體的敘事模式,勢將經過通用化、創作化的階段,才可能因為擴散出足夠的群眾效應,而在成為常態敘事選項的情況下,隨案例、範例觸發更多帶有實驗性、創造性的自由使用行為,發展成可被知識化處理的類型譜系[5];這些不斷合成系統的內容論與技法論,最終也將支撐該敘事模式的成果研究,在嘗試證成自身定位與價值的同時,反覆深化操作者、學術工作者的工具認知,以及一般大眾因專業觀感、賞析意識、文化知覺而獲得的審美啟蒙。

 

 

二、從質性到效量

 

  另一方面,也由於比起「令人感動」、「發人深省」等發散式、旨趣式的推敲型討論,「是否明確產出/給出讓接受者覺得自己被某事觸及、聯想到其他的機會」的觀察方式,其實相對務實且得以兼顧施受雙方,因此在載體工具視角之下,或許看似抽象的「文學性」,也能被找出堪以描計的輪廓。

 

  如同中文學術歸結出的答案,以最早形成的文學型態 —— 詩歌為代表,「志」和「情」,乃是一組敘事內容之所以被行為者製造出來,之所以刻意操作載體,執行其使用行為及效應方法的原因。前者多核心於理性想法,類似「無論訴予自己或他人,總希望可以把一些曾促使思考、得於思考的念想給記錄下來,使其真實存在」的行為驅力[6],後者則接近「懷著某些強烈情緒,想要藉由執行敘事行為的過程(或得出敘事結果的完成感)來加以抒發」的內在動機[7]。兩者可能彼此引帶、互為因果,一如常人會隨思辨結果產生情緒起伏,或在情緒影響之下衍生相關思考[8],而另一方面,明確體現了「志」、「情」要素的「文學作品」,自然也更容易將接受者的理解引導成代入,令他們同樣產生思考活動及情感反應,最終根據敘事載體的差異,獲得名為「閱讀」、「聆聽」或「觀賞」的體驗。從結果來看,這樣的疊動和連動事實,使得「文學性」不僅可以被理解成一組內建交集關係的雙環結構,亦可以透過「濃度」的概念,進一步檢視它作為「讓接受者覺得被某事觸及、覺得聯想到其他」的觸發因子,究竟影響了多少程度、多大幅度;是單往一側著力,以鮮明的想法或情感意識聚成光譜極端,還是兩者兼及,善用環合效應形成高密度的情、理交集。


 


3 文學性結構暨濃度光譜概念示意圖(來源:作者整理)

 

  廚師可以依自身專業操作廚具、執行烹調、把食材做成一盤鮮美的餐點,但食客卻不一定都能嚐出箇中滋味。同理,如果把一本文字書看成使用者操作載體、運用各種工具方法追求機能效應的大資訊單位,那麼所謂的「有效使用」,其實不光只有「順利讓讀者產生指定反應」的意思,更是指「事前落實完善設計、有確實施用工具功能」。例如「殺」、「弒」二字本就帶有施受對象之間的輩位指涉,所以因應敘事目的選用後者而非前者,便是一種有所設計、有所施用的可見表徵。當然,當代背景下,這類「微言大義」式的遣詞用字[9],至多只是消極修辭般的表述加固[10],幾乎不再具有語寓褒貶、啟諸深省的對讀者功能,離「文學性」也有一段距離;但放大來看,這種為了形成被閱讀效果而置入的文學手法,其實在各種不同文類裡,都能找到行文、修飾、章法等構成面向背後的處理點位 ── 尤其敘事要素更多的故事型內容,則更可以根據題材、情節、角色、對白的安排結果,估算它指向文學性的佈局及濃度。

 

4 短篇小說內容結構概念示意圖(來源:作者整理)

 

  換言之,如果一篇萬餘字、由10節內容構成的短篇小說,分別在交代背景、介紹角色、推進劇情、回收伏筆的13458910部份,都刻意設計了環境樣態、角色心理活動及談話取向,多次引導讀者進入指向「志」、「情」的特定發現、觀察及思辨體驗,僅在267三處單純處理故事發展,那麼初步計算這篇作品自帶的文學部署,便有約莫70%的濃度佔比。固然,這組比例基數尚未討論嵌有引導功能的七節內容,各自又包括幾項命題、觸及多少種具體鋪排的聯想設計,實須同步考量其中對應的認知縱深[11],才能在折除常識基準下的理解障礙度後得出相對量化的比較結果,並非單純百分比式的指數計算;但顯而易見的是,無論作品寄寓的旨趣如何深遠,如果無法協助受眾獲取基本程度的理解,一旦失去參與支點,所有預定運作的載體效應及文學性都將無處著落,一切僅以作者自身觀點為主體的佈署也終將形同虛設[12]

 

 

三、從觀測到風格

 

  如果從詞語用法回推,多數使用語境中,「風格」都指涉了一種連結至特定對象的代表性。它可以來自人、事、時、地、物,可以是行為結果及其影響(例如創作風格、處事風格……等),可以是時間、空間個別或交錯造成的某種共相(例如民初風格、南洋風格……等),可以是用品、器具構成的印象氛圍(例如運動風格、家居風格……等),甚至可以是處境、情境與狀態(例如極簡風格、熱血風格……);換言之,它其實也可以讀成一個表示「提取認知公約數」的指令代稱,只不過因為每個人對外界的觀感、形容能力都不一致,所以才往往在涉及義界時顯得莫衷一是。有趣的是,即使「一千個人眼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即使這一千個人提出了自己對作品風格、角色風格甚至作者風格的觀點之後,各自獲得了大量人群的贊同,但在客觀事實上,那個出自莎士比亞手筆的文字產物卻終究只有一個。也就是說,所謂「作品如何如何」、「角色如何如何」甚或「作者如何如何」的看法,本質上其實是討論者對於自身認知範疇的約化及描述結果,差別只在它們被輸出成單體之後,是否還能繼續與其他單體彼此融約,直至形成共識似的核心項目。

 

  那麼,「文學性」可以成為風格嗎?從因果邏輯來看,這無疑是個奇怪的提問。因為文學作品理當是先具有內在的文學濃度,然後再根據敘事者個人的載體使用習慣,在成果中積累出接受端得以認識、辨識的共通特徵;但事實上,正因為接受端多是直觸結果的一方,一般並不容易在缺乏明示或明確暗示[13]的情況下,自行區分出理解不了的事物「是否文學」,所以在受眾眼中,無論有效或無效部署,最終也都只是一種與敘事結果同在的「特色」[14],而不是作品及其內涵賴以成立的「條件」。例如一個總是用大量資訊描述空間細節、只用少量篇幅描寫箇中事件及人物的敘事者,無論他是否對這樣的部署方式擁有確實指向「志」、「情」的論述理念,在無從理解且無法理解的接受者眼中,一切其實與發現某作者/導演/畫家「很擅長運用對話」、「很擅長非線性敘事」、「很不擅長兩點透視」等技藝短長時的認知沒什麼不同。因此文學性確實可以成為風格,或者更精準地說,正因為在表現方式上,文學性描寫始終存在非常態選項,所以反而容易凸出較難理解的部份,在接受者眼中形成公約數般的「塊面化」存在。

 


5 風格構成進路與創作處理概念示意圖(來源:作者整理)

 

  既然後設性如此鮮明,建構風格的方法自然也林林總總。一如圖2由「X學理論」歸納出的「內容」、「技法」兩種研究層次,所謂「受眾眼裡的特色」,其實也不脫於如此內、外兩向來源。內源一般可以透過累積相同題材、議題、劇情模式等處理成果,塑造黏著於作者、作品的調性想像。例如大量創作懸疑、推理題材的「推理系作者」,長期刻劃典型或非典型情愛關係的「言情系作者」,時常在故事中賜死所有主要角色的「絕望系作者」……等等。更有甚者,為了嘗試其他內容路線,既成特色的作者,亦可能必須透過更換筆名等方式,才能避免受眾產生先入為主的慣性聯想,令異質作品得以完整凝聚全新的受眾認知,於日後配合揭曉身份、筆法線索等再定義形式,將不同個性的「風格」予以收編[15]。外源則往往與載體特性互為表裡,例如純文字前提下的行文筆法、字詞遣用、修辭策略……,圖像狀態時的線條筆觸、造型樣貌、構圖意識……,動態影像中的鏡頭語言、節奏管理、色調光影……等等,都能藉由資訊形態的差異,給出更加直觀、易見的辨識指標。

 

 

四、從臺灣漫畫到臺漫風格

 

  隨著單位應用(分格變化)、時間表現(符號、線條效果)、情境傳達(光影、色彩、紋理效果)等種種技法的實現,以繪畫行為追求表述成果的「漫畫」,逐漸被區分為不同於傳統繪畫的存在,形成別立一格的畫類。從這個角度來看,「華語漫畫」的近代軌跡不僅可以一路經抗戰漫畫、報刊漫畫、連環圖、回回圖上溯至晚清畫報與古典小說繡像,在風格軌跡上,臺灣、香港亦曾分別成為不同期段、不同面向的發展指標。

 

  有別於港漫自1970年代開始活躍於技擊、武打題材,因日治、國府遷台而先後挹入日本、中國血統的臺灣漫畫,其實從1950年代便有所發展。彼時閱讀效應與創作熱潮的交互浮湧,帶動了題材、情節、筆線等諸多取向的在地遷化,令「臺灣式的圖像敘事」一度成為可能被建構的風格;可惜的是,諸多政治背景、競爭方式、營利邏輯的遠因交錯,終究使得底蘊養份的發酵嘎然中止,連鎖了臺灣漫畫文化及其產業、生態的錯位斷層。

 

  1990年以降,《寶島少年》、《熱門少年TOP》、《巨彈小子》等間有臺、日作品的代理雜誌,再度將臺漫帶到讀者眼前。但隨著市場反應、原創空間的層層萎縮,教學、商案逐漸成為漫畫家的營生方式,出版業者轉趨保守的原創態度,也令有志於圖像敘事、圖像故事的新血改以同人活動為舞台。從結果來看,市集式的同好場域固然在圖像創作、視覺接受、作品消費方面有其社群化養成化的搖籃意義,但由於強勢於自身市場,足以比肩國際經典的國人作品依舊從缺,因此就大環境而言,無論二創或原創的市集內成功,其實依然游離在母體的產業、文化層次之外,不完全等於臺漫體質的重建及復甦[16]

 

  2009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啟動「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結合活躍於國內職業漫畫連載、同人誌領域的圖像、漫畫工作者,推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導覽專刊《CCC創作集》(Creative Comic Collection)。嘗試透過連環漫畫形式,以學術單位歷年研究成果為文獻素材,促進情節向、故事向、作品向的內容轉化。及至2011年交由蓋亞文化出版社繼續發行系列期刊,截至201510月初代《CCC創作集》停刊為止[17],不僅以有別於傳統比賽、投稿機制的產業途徑,銜接了新興出版事業[18]與同人誌場域之間的漫畫生態鏈,推進了1990年代以後,新一波臺漫作品的職業化及出版化;其間新一代臺漫作者、作品的生成,也蘊藉了至今仍在發酵的原創接受潮,令「臺漫風格」再次成為可能討論的命題。

 

  鑑此,本文著眼於層次化的風格研究方法,嘗試以初代《CCC創作集》系列內容為對象,考察16組當代臺灣漫畫家、漫畫作品的風格建構狀況,並且結合二源討論意識,透過「載體使用」的核心視點,以及「題材」、「內容」等交互要素的視野輔助,探究當代臺灣漫畫文學的內、外結構。



(本系列為增訂版本,初始內容原名《一種重建:當代臺漫創作者的風格與構成── 以CCC(Creative Comic Collection)系列為研究對象》,獲「108年度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




[1] 意指用來承載、表述內容的媒介工具。就概念而言,一如文字是承載文意、組成文章的「載體」,而紙張、書籍、電子閱讀器則是用以展現載體內容的「載具」,圖像、符號、語言、影像等常見載體,也各自有其對應於科技、用途、用者等外在條件的載具。

[2] 根據實質成效,「風格」可以細分成「創作者想樹立的風格」,以及「接受者感知到的風格」。兩者雖然都可以透過作品內、外要素的使用策略加以塑造,但對於敘事品質與詮釋反饋的綜合管理結果,卻可能衍生脫勾、偏廢、超譯等後續變化。鑑於後文另有展開,在此暫不贅述。

[3] 例如中文合字為詞、串詞成句,英文亦有名為單字、片語的意義化合軌跡。儘管表意文字、拼音文字各有發展脈絡,並非所有語種都形成方塊化的文字特徵,但此間由「最小資訊單位」加以複合的進程卻有其明確,而且中外並無二致。

[4] 例如當代使用者無論自身是否掌握繪畫技能,都可以利用拍照、貼圖等數位科技,即時以圖像達成表達、溝通目的,或是錄音、通話、語音傳輸技術的問世,令語言得以克服留存與應用問題,成為生活中有別於文字的另一種內容輸出選項。

[5] 以影像為例,雖然電影、電視產業行之有年,錄影、剪輯技術也在19世紀便已然問世,但影像載體真正脫離工業產製體系、成為一般大眾也能日常使用的「通用」敘事工具,卻至少要以智慧型手機、網際網路和youtube平台的交互崛起為節點。截至目前,在經過因「方便」而通用化、泛用化的初期歷程之後,含抖音、小紅書等類次世代的短影片形式在內,當代使用狀況大致處於「創作化」階段,並持續以包括但不限於影像表達的方式,透過相合但不等同於既有影視理論的邏輯,對專業創作者、知名作品衍生「如何完成影像敘事」、「如何解析影像作品」等知識化討論。

[6] 同「詩言志」。《尚書‧堯典》有記:「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毛詩序也載:「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意指詩歌是一種表述想法的方式,可以口說、吟誦、歌詠等聲調、韻律變化來構成表現。

[7] 同「詩緣情」。六朝時,陸機於《文賦》提出「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認為相較於以篇幅、結構追求清楚重現事物體制及向度的賦,詩歌主要跟隨情感需求產生,也因而更趨於幽柔朧美的表現。

[8] 生活實例之外,理論研究方面,民初文學家朱自清認為「詩言志」的概念在魏晉、唐朝、清代各有一次擴展,並分別形成了述志託情、廣志寓情、通志於情般的邏輯遷變。見《詩言志辨》,(臺北:五南出版社,20125月》。

[9] 又稱「春秋筆法」。相傳先秦時期,孔子據魯史作《春秋》,記載魯隱公元年(B.C.722)至魯哀公十四年(B.C.481)間魯國朝政諸事。其中不直接針對人、事、物給出批評,但透過詞語、描述方式等細節筆意,委婉而明確地加以表揚或指摘。《孟子.滕文公下》有云:「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意指春秋筆法之下,善惡忠奸皆長在史冊、昭予後世。儘管目前對《春秋》是否孔子所作仍有疑議,但微言大義作為一種可用的表達手法卻是不爭的事實。

[10] 相對於積極修辭,意指不刻意導入修飾技法,僅透過管理用詞、文法、斷句、錯別字等基礎項目,令語意有所精確,強化接受者的理解效果。

[11] 故事化前提下,文學部署及其運作效應,也可以來自情節推進過程中,因為點狀資訊而突然拉開的認知縱深,形成類似「角色邊與某人閒談瑣事,邊藉自身觀點談出哲思詰問」、「邊描述場景,邊對比出M型社會與階級複製」之類的凸透效果,進而搭配作品調性、劇情事件、綜合情境等周邊資訊部件,合成瞬間高濃度的內容效果。

[12] 多數情況下,大眾對「難以理解的東西」容易傾向觀望、排斥或無視,即使作品嵌有大量附註資訊,或託以展會形式、輔以細密解說,亦可能效果甚微。儘管確實存在追求「讓人看不懂」,再試圖將接受體驗外溢成對比論述、議題意象與表達歷程的創作方式,但由於邏輯上並不存在「不希望觸發受眾反應」的創作結果,因此無論使用何種載體,只要仍以「表達」、「闡述」為標榜,敘事者就終究必須面對「如何使人理解作品」和「如何有效提供理解協助」的問題,無法假文學性、藝術性、開放性等邏輯,將更多人隔絕在圈層之外。否則便形同放棄載體工具的存在本質,而與最初行為目的背道而馳的產出,自然也不再屬於「x學」的成果。

[13] 以一段「失戀角色在吃早餐時喝黑咖啡」的情節為例,在接受效果上,可以因為如何處理「咖啡」這個帶苦味的物件,而區分出不示、明示、明確的暗示等三種對於角色心理的敘事結果。只描述「角色邊吃三明治邊喝咖啡」的光景,是單純給出行為與事件資訊的前者;描寫「角色咽下咖啡之後嚷嚷反正人生什麼都是苦的」是中者;而交代「角色喝了一口咖啡便放下」,再描述他「看了一眼手機桌面的兩人合照,然後抓起杯子一飲而盡」則是後者。

[14] 然而,即使特定受眾深諳文學性的思考迴路,無論作品本質如何都能自行看出門道,但在結果一致的情況下,全都具有文學濃度的「表現手法」,其實依然是種區隔化的特色標籤,而非欣賞者眼中還須考核的部份。

[15] 當然也存在同時經營的狀況。例如臺灣小說家九把刀從早期便以單一筆名持續產出愛情、奇幻、科幻、武俠、恐怖、搞笑等多元內容,形成外界對其風格多變、跨類型創作的觀感。

[16] 一方面,稅賦金流、群眾消費等實質效益並不回流整體出版市場,形同臺灣漫畫/內容產業的逸外能量;另一方面,其間培育人才、積累創作的效應邊界,其實也不一定直接支援業內發展,甚至因為市集作品相對鮮明的「興趣」特性,而與業界需求有所隔閡。

[17] 201 7年,《CCC創作集》經文化部委由中研院數位文化中心執行,於12月推出復刊試刊號。該系列仍由蓋亞出版社發行,至20206月停刊,於同年8月改行數位更新,移至文化部、文策院管理之同名官方平台提供免費閱覽。為區隔新、舊,針對2015停刊版、2020停刊版、數位版,文中概以初代、二代、三代進行分別。

[18] 由於「蓋亞文化」原以文字出版為主,與國內其他憑藉漫畫出版業務崛起的老牌出版社有所不同,因此「新興」意指此間增開、轉開圖像及漫畫業務的業者,而非新成立的商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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