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既視感還是即視感?



  曾經在各種不同性質的場合及媒體上,看到這兩種寫法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混用。有趣的是,無論哪一種寫法的使用者,似乎都知道這個詞主要是用來形容某種乍看之下覺得「似曾相識」的感覺;既然如此,為什麼明明有著共識般的表述目的,卻又會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使用結果呢?想必,一定有地方出了問題。



  從結果來說,既然「O視感」這個詞,主要是用來表達某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那麼,在「好像曾經看過」這個概念之下,如果只有「既」與「即」兩個字可以選擇,自然是在「既然」、「既往」、「既得利益」等常用語彙中搭載著「已經」字義的「既」字,會比在「即時」、「即興」、「即將」裡傳達著「當下」字義的「即」字要適合許多。

  換言之,「既視感」這個詞,即使不回到原生的日文系統,即便不藉由「既に(すでに)」的邏輯去驗證正確的用字,也可以透過中文字既有的使用脈絡,簡單地對照出正確的寫法。既然如此,總是寫成「即視感」的使用者們,又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呢?

  概括而論,這些使用者大致可以分成兩類:

 1.預先得知整體詞義,但其實只掌握了「即」字字義,並未掌握「既」字字義的使用者。
 2.預先得知整體詞義,但其實對「即」與「既」都並未掌握字義的使用者。

  在第一種情況下,使用者通常會想當然爾地把「似曾相識」與「即視感」之間的關聯,解釋成「當下覺得(好像)看過的感覺」;而在第二種情況中,使用者則大都因為字義解析能力的不足,轉而使用某種類似背誦的方式,硬是架起字串與意義之間的關聯。換言之,不僅對第二類使用者而言,「既視感」一詞作為指向某些特定意義的文字組合,其存在質性與「阿彌陀佛」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更有甚者,也許在這兩種使用者的眼中,不時以「既視感」字樣出現的該詞語,反倒代表了書寫者的筆誤或兩者通用的事實也說不一定......。

  寫到這裡,我其實已經努力地使用了12個「既」字。希望這種自以為鋪梗的行文方式,可以協助有興趣耐著性子讀文章的朋友們,即刻累積一些對於「既」字的既視感與既思感。這樣一來,也許未來在某個想要對架「似曾相識」的瞬間,就不會再錯把「覺得(好像)已經看過」的「既視感」,謬解成不帶有絲毫「曾經」意味的「即視感」而不自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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