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創作系列雜談.迷思篇 ─ 畫功〉之其一:畫功才是雙面刃!



  「假如,每天都能逼自己多花一點時間寫文,可能會快一點變成大師。」我動不動就如此想著,然後覺得,果真人年紀越大,意志力就越薄弱。事實上,小人常立志的我,有個宏願。我希望每天早上都能用左拳把自己毆醒,然後坐在桌前,把腦中的想法一一整理在月鳥齋裡。正所謂,人類因夢想而偉大。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之所以偉大,除了想到idea,還可以因為有偷偷把夢想記錄下來、梳理出來.......。



  由於漫畫是一種以具體圖像作為呈現的文類,因此,許多讀者在有機會接觸新作品的時候,最先用來判定喜歡或不喜歡的標準,會落在圖像乍看之下的精美程度,以及作者筆下所表現出來的線條,是不是足以構成美形的人物和畫面,有沒有帶來舒服的視覺經驗。

  仔細想想,這樣的觀念與慣性,其實是非常危險的。首先,所謂的舒服與否,無疑是種極度主觀的判斷標準。它必然會牽涉到個別讀者的個別喜好,而喜好的養成,則又與讀者所個別接觸、浸淫的閱讀對象有關,有著極大的機遇性;舉例來說,如果一名讀者,從小就較有機會取得、閱讀《石之花》(坂口尚)、《神醫Dr.汞》(能條純一)這樣的作品,那麼他所養成的閱讀口味,無論針對圖像的視覺,抑或針對內容的感覺,就很有可能別樹一格。這當然不代表,這位讀者未來必定會排斥主流與當紅的漫畫作品;但不難理解的是,他也許會有一定程度的機率,並不能順利適應《航海王》(尾田榮一郎)筆下的線條。

  就算如此,又怎樣呢?進一步說,如果漫畫讀者對於圖像及風格的喜好,絕大部分建立自個人生活背景、閱讀機遇等變因,那麼無庸置疑的是,作為一名讀者,只依靠這樣的標準來選書、看書,其實是非常偏頗、失之膚淺的。或許有人認為,看漫畫原本就是一種如同聽故事、看電影一般的娛樂行為,當然要挑自己喜歡;但事實是,正因為漫畫以劇情為核心,具有豐富的內容及情節內涵,所以,如果單憑個人主觀所認知的圖像美醜來擇剔,等於全然不關心最重要的部分,必定會與許多優質作品失之交臂。一如身為音樂愛好者,但卻只以歌手的外貌、姿色來取決是否深入聆聽旋律、咀嚼歌詞;平心而論,這樣的思維,究竟有沒有資格被稱或自稱為音樂愛好者,其實還很有討論的空間。

  另一方面,就連環漫畫的敘事本質來說,畫功程度的一再追高,也是一柄利弊參半的雙面刃。由於必須透過連續出現的圖像進行敘事,因此,漫畫對於圖像表現的基本要求,理當在於劇情(事)的傳達。簡單來說,既然每一格畫面,都有它所承載也等待完成表達的內容,那麼,如果有一部漫畫,一頁裡頭有大半走格的畫面都意義不明、令人看不懂,試問,它以漫畫之質,作為故事媒介、演繹平台的功能,是否已從根本開始動搖?例如荒木飛呂彥這位我一度非常喜愛的作者,越到後期的《jojo冒險野郎》,便越發泛用這種令人摸不著頭腦的畫面來敘事;身為讀者,無論情不情願,最終也只能越讀越快,在跳格閱讀之間,嘗試尋找故事的發展......。

  之所以教人看不懂,原因在於,圖像讀者對於每一次所面對的資訊傳達,都會依序經歷整體理解、重點理解、周遭理解等三種層次,令自己確實掌握眼前畫面所承載的內容。換言之,假如第一序理解中,無法給予讀者「A飛踢了B一腳」、「C把東西給了B」這類大方向的概念式理解,就會導致讀者必須經由第二序的理解操作,從畫面中找出可能具有特殊意義的重點,設法重建該畫面所要表達的真正意義。然而,也因為讀者終究只是讀者,不可能實際確認創作者筆下的真意與原意;因此,這種不確定感的累積,將會形成相當程度的干擾,令讀者漸漸無法維持高度專注、高度投入的閱讀情緒。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