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漫畫審查論‧源篇〉之其九:圖像式傳播與政策式監控



● 註:本篇截錄自筆者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漫畫審查現象及其對國內漫畫發展影響之研究》,為免觸法,欲轉引者請詳明出處。



  根據歷史,國民政府其實很早就意識到了漫畫的傳播功能。前文曾經提及對日抗戰時的漫畫文宣運用,而當時政戰系統之下所設制的「漫畫宣傳隊」 ,便是一個最有力的證明。從統治者的角度來說,曾經一度生效過的工具,原則上並不會因為權力系統的更替而遭到遺忘。更何況從抗戰以至遷台,國民政府政治勢力的主要結構其實並未生變,換言之,領導過抗戰、曾將漫畫納為文宣手段、後來甚至更將文宣的運作不力視為內戰敗因的蔣中正,沒有理由突然忘記漫畫作為宣傳工具的實際成效。由此可見,儘管電視與廣播的出現,似乎令漫畫作為文宣方式的效力大打折扣,但事實是傳媒科技的發達,卻不代表漫畫傳媒價值的消失,以及人民都有機會透過新穎的方式獲得資訊。
  古采艷認為,相對於積極輔導電子媒體的關愛,國家對漫畫的「不輔導」,令台灣漫畫失去了生存的空間:

   國家機器對電子媒體的關懷眼光,至少表現在下面幾方面。
   
   一、廣播:一九四七年,台灣光復不到兩年,
   全台灣只有九千七百四十台收音機,
   但為了干擾海峽對岸的共黨廣播以及顯示經濟實力,
   一九四九年以後政府強化廣播發展,電台數目直線上升。

   二、電影:民國五十八年政府便已確立減低電影影片器材進口稅率、
   設置電影用電給予代及降低娛樂稅。

   三、電視:政府身為電視台大股東,並未分享利潤,
   但在一九七四- 七五年經濟不景氣期間,
   反而給電視台廣告以度過難關,論者稱之為「特權」。



   國家優先輔導「廣播」、「電影」與「電視」等,
   最具強大「宣傳」與「教化」效果的電子媒體,
   另方面,透過商業電影與電影製作能力,
   也可彰顯台灣在國際地位上強大而富足的經濟能力。
   基於政府這些「理性」考量,
   漫畫被拋棄在文藝政策的邊陲,看不到任何積極輔導措施。

  雖然電視、廣播無疑有其強大的媒體價值,同時電影工業也確實可以作為經濟能力的國際表現平台,但如果從一般民眾的角度來看,無論政府如何加強電子媒體的發展,整體而論,其實並不能馬上造成後續影響的深化與普及。有鑑於電子媒體必須以電子設備作為接收訊息的媒介,因此即使收音機可以多人共聽、電視可以全村只買一台,但隨著共用與借用行為的解除,能夠仰賴新興傳媒而獲取資訊的族群,卻仍舊遠少於傳統媒體的使用者。再加上電子媒體面世之初,不但所能承載的資料量有待加強(例如頻道少、播放時間帶不長),同時可供訊息存取的錄音、錄影技術,其實也一概並未普及和發達,因此相較於資訊倏忽即逝、使用行為必須產生一定開銷的電視、電影及廣播,雖然宣傳與教化的效果同樣無遠弗屆,但閱讀取得皆容易、保存溫習都方便的漫畫文本,卻也就因為它圖像載體與紙本形式的良好基礎,而始終有其無可抹滅,甚至令國家機器也有意運用的傳播優勢。

  隨著戰鬥文藝方向的確立,其實早從民國40年間開始,國家便已開始了此兩者在實務運用上的結合。《台灣新文學思潮史綱》在描述文化改造運動時提道:

   台灣有關方面,或舉辦軍中文化展覽會,
   大中小學生反共抗俄漫畫展覽會,以及反共抗俄美術展覽會;
   或建造播音網,設立廣播電台、播音站、廣為宣傳;
   或創辦反共報紙雜誌,開闢反共文化陣地;
   可謂各種宣傳機器一起開動。

陳仲偉亦在《台灣漫畫文化史—從文化史的角度看台灣漫畫的興衰》書中,認為當時國民政府非但並未揚棄對於漫畫的經營,同時以政治及諷刺漫畫為核心,反而策劃了許多關於漫畫的活動:

   本書大致上同意古采艷的分析,
   但「漫畫」實際上並未真的全部遭國家所排斥,
   在50年代與60年代,政府與國軍舉辦了許多漫畫比賽與展覽。
   1950年代軍中就有漫畫刊物,
   50年代政工幹部學校就已開設漫畫課程。
   漫畫受到藝文社群排擠是事實,
   不過政府可是不斷地在漫畫上努力耕耘,但只侷限於政治諷刺漫畫。



   到了60年代,政治反共漫畫的影響力仍舊未減,
   但是漫畫活動與出版則有所下降。
   在國外漫畫部分,歐美漫畫的訊息仍舊遠多於日本漫畫,
   日本漫畫的訊息甚至掛零。
   而60年代政治反共漫畫的漫畫的內容與50年代幾忽乎沒有改變,
   仍是以國軍為中心,繼續舉辦漫畫展覽與比賽。
   另外就是宣傳對岸的暴政,
   談到中國大陸都不讓人話政治諷刺漫畫,
   或是中國大陸的漫畫家只能在政治壓力下,畫諷刺美國的漫畫。


  綜觀陳仲偉與《台灣新文學思潮史綱》的描述,可以發現國民政府其實一直沒有遺忘過漫畫的存在。無論是抗戰或者遷臺以後的政令實施,就因為徹底體認了文宣對於國家機器的重要,所以對於漫畫,政府始終將其牢牢置納為政令傳媒的其中一環。由此可見,後來政戰系統之所以開設漫畫課程、同樣舉辦漫畫展覽與比賽的原因,其實就如同國軍新文藝運動對於戰鬥文藝系統的承接一般,是一種相同性質的概念延伸。主要在於透過「國軍新文藝金像獎」 、「文藝獎章」 等官方鼓勵方式,經由整體的文藝政策思維,令自己得以掌握漫畫的發展,就結果而言,仍舊還是一種以監控意義為出發點的統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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