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漫畫審查論‧源篇〉之其十:審查制度的目的與功能



● 註:本篇截錄自筆者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漫畫審查現象及其對國內漫畫發展影響之研究》,為免觸法,欲轉引者請詳明出處。



  討論至此,無可避免將會出現以下的問題:既然透過文藝政策已經足夠完成對於漫畫的監控操作,那麼「漫畫審查制度」又要來何用?而與這樣的問題有所呼應,陳仲偉在《台灣漫畫文化史—從文化史的角度看台灣漫畫的興衰》中的另一段論述,不啻點出了提供思考的門徑。書中提道:

   50年代所奠定的台灣漫畫兩條發展路線:
   受政治影響的諷刺漫畫、兒童漫畫。
   而這兩條線連起來正是漫畫的社會再現:
   漫畫是可被壓抑的、尤其漫畫的讀者又是兒童,
   更是需要被壓抑與輔導。

   這個就是本書所說的漫畫在台灣的長期文化結構:
   「政治漫畫受到政治文化的長期主導,
   而政治所難以觸及與主導的兒童漫畫,
   則以禁止與輔導雙管齊下。」


  雖然政府無疑進入了漫畫的發展脈絡,但以兒童為主要閱讀對象的連環漫畫的興起,卻意外的破壞了統治思維原先所安排的佈局。此後逐漸衍生出的是表現系統不同,但特性與功能卻一應俱全的另一種漫畫形態,對統治者來說,這無異於敲響了威脅其媒體宰制情形的警鐘。民國40年間,學童求仙事件的發生,令統治者意識到漫畫載體與幻想故事結合以後,連環漫畫所具有的強大渲染效果。於是政府開始著手研擬對策、設法掌控相關情勢,而此時輿論因求仙事件而對漫畫讀物產生的敵意氛圍,自然也就成為公權力後來得以長驅直入漫畫場域的先導。根據陳仲偉的敘述,其實早在民國37年5月,國民政府尚未播遷來臺的時候開始,我國從就已經經教育部與內政部公佈,施行過一份名為〈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的法案 。而在比較前後兩份〈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以後可以發現,此兩者最大的差別,乃在於法案性質與對外說法的截然不同。民國37年版的〈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在法案宗旨中提道:

   查連環圖畫發行已久,流通甚廣,
   且以其文字淺顯,畫意連貫,
   頗為一般民眾所愛護,影響社會,殊非淺鮮,
   尤宜定立辦法,善加輔導,
   使其取材印刷編繪各方面均能合乎標準,
   成為協助推行政令普及社會教育之良好工具,
   爰經制定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一種。


綜觀民國37年版〈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的宗旨與條文內容不難發現,該份輔導辦法的制定目的,主要在於訂定用以管理連環圖畫書品質的具體法規。同時引文中「使其取材印刷編繪各方面均能合乎標準,成為協助推行政令普及社會教育之良好工具」的一段敘述,在在也直接表現了政府單位看待漫畫刊物的態度與觀點,並無太多的遮掩。然而,及至民國51年版的〈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其第一條條文中所謂「政府為適應事實需要,加強連環圖畫編印之輔導,以維護少年兒童身心健康,及防止其他不良影響起見,特訂定本辦法」的說法,卻因為時代環境的改變,而在風氣漸趨開放之下,成為統治者借道於輿論,尋求落實「漫畫審查制度」的主要理據。

  客觀來看,時空背景的有所轉換,令民國37到民國51年的漫畫刊物,無論內容與閱讀對象都發生了結構的改變。在內容方面,由於民國37年國共內戰仍未結束,因此當時的漫畫作品,大多仍舊類似於抗戰時期的呈現方式,主要作為政令與精神感召的文宣工具;而到了國民政府遷臺以後,無論是民國40年間,以劍仙故事令學童醉心的早期作品,或是後來陳光熙、陳定國、葉宏甲、陳海虹等本土名家名作,不可否認的是,此時連環漫畫已擁有了較諸先前更為多元的豐富內容。在閱讀對象方面,古采艷指出,漫畫的閱讀對象,在1950年前後產生了落差。1950年以前大致對以成年人為主要的訴求對象,1950年以後,則因為報刊兒童漫畫的流行,造成了後來兒童漫畫的盛行:

   早期漫畫作為政令宣導的工具,
   漫畫傳播的讀者必須限定為「思想改造」、
   「公共政策宣導」以及「革命動員」的對象。
   因此,這群目標讀者並非兒童。
   
   另一方面,發表於報紙的政治漫畫,
   乃主要針對有讀報習慣的成年人發表,
   而這群人也不是兒童。

   由此觀之,一九五0年之前,漫畫並非兒童專屬讀物,
   還至少包括了一部份婦女讀者。
   一九五一年以後各報兒童漫畫開始流行,
   主要原因在於報紙媒體每日出版,
   因此能夠迅速造成兒童漫畫刊物的興盛。


漫畫場域的往兒童方向延伸,間接帶來了統治者對於漫畫宰制的進一步要求。有鑑於兒童雖然看不懂以成年人為前提的早期漫畫,但異地而處,這卻不表示成年人不會接觸,進而閱讀被稱之為兒童漫畫的漫畫作品。這使得兒童漫畫無意中建構了漫畫載體作用於全體國民的新訊息傳遞平台,而這種以兒童為訴求,最後卻反倒聯結了廣大群眾的意外開展,對國家機器來說,無疑將形同於一次漫畫之於官方掌控的變相掙脫。至此,後來一系列「漫畫審查制度」的制定與推展,自然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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