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6‧圖像產業雜談║ 隱藏在「喬巴筆」背後的危機(一)



  挑戰第六天,這還是我三年來第一次才剛跨夜就有辦法愜意的發文啊!



  從某種意義來說,會有這種意外的變化,或許也正好是因為我昨天所說,這次的挑戰方式與題目,比較沒有明顯「段落感」的原因;沒想到我竟然可以一次就完成兩天份的內容,看來午覺睡飽點還真是有好處啊...... XD

(由於主題、概念密切相關,因此本篇文章請與 ║DAY5‧自嗨漫畫講座Ⅲ║ 互見,以免無法理解作者莫名其妙的自嗨邏輯!XD)

  (承 ║DAY5‧自嗨漫畫講座Ⅲ║)對於臺灣的讀者,我真的打從心底感到失望。以「喬巴」這個角色為例,雖然牠之所以紅到能夠撐起全家便利店的「喬巴筆」活動,甚至還引發風潮,理論上應該是因為《海賊王》整體故事的加持;但綜觀其他使用同類手法操作的「東西」,卻大部分都只停留在「造型」的討喜,而無關乎「角色」背後的內蘊。就像Kitty一樣,事實是大家都是大喊著「卡哇衣」,然後就乖乖的掏錢把牠買回家,究竟有沒有人知道,Kitty到底是存在於怎麼樣的故事情節當中呢?

  這是一個很詭異的現象!原則上,「動漫式」商品的市場誘因,本來是來自於讀者對「作品」的認同及喜愛。就像現在麥當當利用《火影忍者》來促銷 可能用美國牛肉的 漢堡的作法,雖然那尊有幸被青小鳥大神介紹的佐助人偶,姿勢實在很像是在蹲馬桶;但對於喜歡《火影忍者》,或是對周邊商品有所執著的大、小讀者來說,卻一定會很願意去購買可能15年前才有資格吃的「兒童餐」,並當場就把玩具給拆開來玩。只不過,這樣一種將「動漫作品」操作為「商品」的邏輯,卻同時又因為Kitty、史努比、大根君、甚至多摩君這類「外型討喜,但內容量感可議」的作品,在商品化之後卻大受歡迎的影響,而衍生出了「偏重造型,可愛無敵」的概念,使得越來越多「不知哪冒出來」或「不知為什麼冒出來」、「不知冒出來幹什麼」的圖像與商品,漸漸在「設計」與「創意」的旗號之下,匯聚成為一股強大的能量。

  看到這裡,或許很多喜歡設計式潮T和設計師公仔的人,會很不滿意我這種厥詞放肆的言論,甚至認為我只是從一芥「漫畫迷」的狹窄視野,妄想品評所有和「圖像」有關的東西...... 我想說的是,對於日本這個「圖像文化」已經自成系統的國家來說,同時擁有上述兩種對於動漫或圖像商品的價值觀,可能並不至於構成什麼問題;但對於臺灣這塊「才剛開始對圖像友善」的土地而言,掐頭去尾、只看表面的結果,卻反而會更害我們習慣於「沒有故事」的思維,這樣一來,想產生出好作品、想有更多令「會說故事的人」得其用武之地的好劇本,或許將會比登天還難!

  無論ACG或戲劇、影視產業,臺灣向來最為人所熟知的問題,就是「沒有內容」,以及「沒有能夠持續且穩定產生好內容的人」。以漫畫產業為例,為什麼臺灣有許許多多的漫畫家,但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想出像《海賊王》或《魔力小馬》這樣的劇本?除了各式各樣人所共知的客觀條件、環境原罪之外,「沒有深耕自己想像與故事的土壤」,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內在原因。「累積」是很重要的!也許讀了10萬個 為什麼 好故事的人,不見得能變成一個成功的漫畫家或原作者;但顯而易見的是,如果他沒有接觸、吸收這些養份的習慣,那麼除非天才再世,否則大概也只有美堂蠻的邪眼,才能讓他在短暫的幻夢裡,看到自己完成曠世鉅作的那副光景了......

  作家是人,編輯是人,導演、漫畫家...... 大家都是人。如果某個未來的創作者,從小就生活在一個「不問內容,只看造型」的世界當中,試問,他能不寫出「可能膚淺」的東西嗎?又或者,當一個有繪圖能力的人,發現「畫造型比畫作品更好賺」、「生圖案比生故事更保險」的時候,試問,還有多少人能繼續當一個漫畫家?日本頂得住這種變化,是因為他們有厚實的基礎、眾多浸淫了養份的人才,再加上固定、廣大的市場,令創作者看得到前人所留下的軌跡,對他們來說,「生作品」與「生圖案」,其實是職業生涯的不同進程,而不是兩種背道而馳的謀生手段!

  以「鳥山明」為例,《機器娃娃》和《七龍珠》以後,雖然大部份的人,都認為他這輩子大概也不會再有什麼其他同等級的作品了;但早就已經賺飽了三輩子身家的他,卻也真的不必再去煩惱什麼「靈不靈感」、「故不故事」、「賣不賣座」、「截不截稿」等問題,而能逍遙自在的畫那不知道是啥玩意來著的「貓魔人」,以及頂著「大師」的榮銜,用他 看起來都差不多 深具個人風格的圖像,替《藍龍》這款賣座遊戲、話題動畫進行人物及造型的設定。換言之,「造型設計」這回事,對早年還在事業還未達頂峰,就已經為《勇者鬥惡龍》這款經典遊戲作過人設的鳥山明來說,其實是一種「副業」或「養老/消遣職業」般的存在,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許多日本新進漫畫家的眼裡,也都是看見這條有如S.O.P一般的發展途逕。實際上,也的確有著不計其數,希望能夠成為知名漫畫家的年輕人,最初如果不是擔任漫畫家的助手,就是同時也接些造型設計的case;當然,這其中也包括了從該業界發跡,然後像同人誌大手一樣紅回漫畫界的例子。

1 則留言:

  1. 這就是商人行銷的手法吧~
    覺得喬巴會賣,就開發喬巴周邊商品~
    畢竟台灣人的胃口不知不覺被養大了~
    商人也只好打鐵趁熱,追趕流行~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但百姓們還是渾身不自覺跟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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