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整理:數媒變革的趨勢、現況與契機



  近年來,「數位多媒體」科技所引發的載體革命,已搭配「行動寬頻」技術的進步,大幅改變了普羅大眾的生活。以「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為例,藉由單一而輕便的工具,使用者將可透過「付費下載」功能,即時取用圖像、影像、音源、報章、圖書等各類資訊。這樣的便利,無疑密集了使用者選購「內容商品」的頻率,製造出了廣大的市場與商機。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各家硬體及系統業者,至今無不引頸企盼,渴望取得優質內容的授權。


  數媒載具的普及,勢將擴大使用族群的年齡層(註1);而消費密度的提升,亦將大幅連動傳統媒材的革新。IDC(國際數據資訊)指出,2011年全球智慧型手機銷量已達4.72億支,預計2015年將成長至9.82億支(註2);平板電腦則已銷達5350萬台,預計2015年時,僅亞太市場已需求2100萬台(註3)。面對市場趨勢所形成的高成長率,我國「數位內容產業」(註4)自政府推動以來,雖已漸有成長;但相關發展之重點廠商,卻多數屬於電子遊戲、視聽商品開發商,以及媒體平台、入口網站的經營(註5)。 顯著的群聚現象,說明了投資者與經營者,其實並未理解「數媒載具」的多元齊備,將令「數位內容產品」與全球市場接軌,獲得多面向的商機(註6);另一方面,同質性過高的商品,未來也必將相互排擠,導致過度競爭的窘境。

  面對全球化的契機與競爭,「數位內容產業」的當務之急,不僅在於兼融娛樂效益、保全市場優勢,更應涵化深度及廣度,儲備跨業媒合的底蘊。無獨有偶,主事者所忽略的產業面向:「數位學習」、「出版典藏」、「電腦動畫」,其實正是整合前述要項的絕佳型態。


1:據「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統計,至2010年為止,我國家戶連網普及率已達82.8%,經常上網人口數約1079萬人。其中,寬頻上網用戶約505萬戶,光纖用戶約200萬戶。除此之外,「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亦有統計顯示,我國上網人口數,目前約有1622萬人。

2:據「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統計,截至2010年,我國手機持有率約為89.8%;其中,13.6%為智慧型手機,與2009年相較,成長率達17.2%。

3:據「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統計,截至2010年,我國個人電腦持有率約為88%。行動電腦方面,一般筆電、小筆電與平板電腦三者,則分別為33%、14.9%、3%;其中,相較於2009年,小筆電持有率已成長超過4%。此外,i-pad所產生之相關效應,目前亦持續催化平板電腦的市場接受度;未來一年,預計將佔新使用者選購率的25%。

4:據經濟部定義,「數位內容」係指將內容素材進行數位化處理,使其易於接取,並具備互動、傳輸、複製、搜尋、重複使用等多重功能;進而透過版權、服務、收費等管理機制,藉由網際網路、行動通訊、影視媒體、衛星通訊、廣播等形式,傳送至電視、手機、PDA、個人電腦、MP3等科技設備,提供消費者進行使用之內容/產品。

5:自政府於2002年實施「加強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方案」以來,截至2007年,我國相關產值已自新臺幣1334億元,成長至新臺幣3609億元;複合年成長率約21%。其中,軟體開發業規模較大,佔總結構之48%;其次則為網路服務業和數位影音業,分別佔22%與11%。以上資料,見〈數位內容產業分析及投資機會〉(經濟部投資業務處,2008年2月)。

6: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含電影、電視、VOD、唱片、收音機、網際網路廣告與服務、電視遊戲、商業資訊、雜誌、報紙、書籍出版、主題公園、運動、傳統媒體、數位化服務、傳統通路、網路傳輸、賭博/限制性遊戲……等產品暨服務項目在內,截至2006年,全球娛樂多媒體事業已創造了1.43兆美元的市場。估計2011年,產值將達到1.96兆美元;複合年成長率約6.4%。



【臺灣數位內容產業成長概況示意圖】



【臺灣數位內容產業分佈暨發展概況示意圖】



【臺灣數位內容產業主要廠商分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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