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manga兄
manga兄云:
看完版主的文章,像是在眾多漫畫定義中,發現了光,找到了出口。
但愚鈍的腦子又被突如其來的疑問給迷惑了~
不知道能否冒昧請版大分享一些想法幫小弟走出思緒上的一些混亂?
版大在文中提到 :當接受者能夠明確意識到圖像所內化的訊息,則對該接受者來說,該圖像身為漫畫的意義便於焉成立
我的問題是 不知道版大如何解讀單格漫畫,漫畫中的角色並沒有依存在劇情式的故事中。
另外有不少是描繪眾所皆知的希臘神話故事的繪畫,角色本身已具有內化的訊息,例如愛神邱比特,維納斯的誕生,依卡魯斯的墜落,更不用提基督教繪畫,描繪耶穌各式各樣的故事
另外,版大提到的兩幅作品中的角色也被當成以具內化的訊息被挪用到其他藝術家的作品上,例如達達主義藝術家杜象將蒙娜麗莎撇了兩撇鬍子,超現實主義藝術家達利將晚鐘的角色畫成骷顱頭,而這些角色背後都有著他們的故事
而至今當代藝術中 許多作品本身除了包含豐富的文本,有些也運用敘述性,像說故事的方式處理繪畫。
這些似乎又符合漫畫的定義。
期待版大的解答與分享!!謝謝!!!
月鳥丸回覆:
manga兄您好:
不好意思,最近因為比較忙亂,所以拖延了數日才著手回應您,怠慢之處,還望見諒!XD
您的問題,一聽就知道確實經過思辨與琢磨。否則不會一著眼就直砭許多概念疊雜的癥結。為此,請容我稍事說明心中的想法。^..^
「單格漫畫」的問題很有趣,我在試圖建構「漫畫定義論」的時候,也思考過相同的問題。我的角度是這樣的:就性質而論,目前被歸類為「單格漫畫」的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三種。第一種為「政治漫畫」,例如報刊、雜誌中不乏得見,魚夫、CoCo...... 等老師們所創作的作品。這類作品雖然不同於「連環漫畫」,沒有像《哆啦A夢》一樣,創造出特定的圖像,更沒有藉由故事的堆疊,將資訊進行內化處理;但有趣的地方在於,因為「政治漫畫」主要是以「政治人物」為登場角色,其間所用來發揮的故事(梗),也往往是依存於這些「人物形象」的「事件」,因此對讀者來說,「政治人物」與「特定事件」的存在與被呈現,其實無形當中,已經複製了「角色圖像」與「故事資訊」的互動方式。
第二種是「幽默諷刺漫畫」。其與前者的差別,在於並不特別將內容聚焦於「政治」主題。由於題材廣泛,因此這類作品對於「角色」的概念亦相對較弱。舉例來說,如果不是如同「補教人生」這般人物鮮明的主題,「幽默諷刺漫畫」在乍看之下,確實沒有太多「角色圖像」與「故事資訊」的內化互動。只不過,假如稍微把概念擴大一些,將「幽默諷刺漫畫」的趣味主體 --「生活經驗&情境感受」解釋為「故事資訊」;再將負責演出的「角色圖像」理解為「執行經驗&承擔感受之人」的共相式存在,這樣一來,雖然箇中概念與系統的應用,已明顯較「政治漫畫」來得迷離而瑕雜,但基本邏輯的適用與存在,卻仍是個可信的事實。
相信您應該感覺得到,我整篇論述的基本假設,是建立在「(如果)有一種名為漫畫的文類」這樣的前提之上,甚至更將「連環漫畫」所綜合呈現出的樣態,視為「漫畫」的最完整型態。之所以如此思考,並不表示我荒誕地認為「連環漫畫以外的漫畫都不叫漫畫」;而是因為目前你我對於「漫畫」的認知,乃是來自於「連環漫畫」將「單格漫畫」、「四格漫畫」等創作經驗進行整合以後,所歸結、表現出的種種結果。
換言之,在我的理解裡,由於「漫畫」是一種完整的類別,有許多必要或獨特的要件必須滿足;因此就如同光譜的兩極一般,一旦提出「什麼才叫漫畫?」或是「什麼不叫漫畫?」的是非題,在「0」到「100」的跨幅當中,必然會出現許多「具備某些特徵,但卻不知該如何進行分類」的情況。這也正是我在〈漫畫的認知模式〉一篇以後,又另行梳理〈漫畫與漫畫式〉的原因。我認為,既然「離100越遠,本來就會漸漸削弱可供辨別的特徵」,那麼「漫畫定義論」所該處理的問題,除了建構「是或不是」的標準之外,更應該著力於箇中要項的整理,令其間各種削弱及增強的程度變化,得以有所依歸。
第三種「單格漫畫」的類型,正好可以用來說明前述所謂的「程度」概念。以蕭言中老師的《童話短路》為例,該作雖然同樣具有「幽默諷刺漫畫」的特性;但不同之處在於,它卻使用了來自於「童話故事」的「故事資訊」,並且透過漫畫家原創的圖像,將存在於每位讀者腦中的「童話人物」,重新演繹為某種具有「共相」意義的角色圖像。換言之,如果「漫畫」是一種必須滿足「公約數法則」、必須有其「認知特性」、必須具備「漫畫式表現」的東西,那麼《童話短路》所具有的「認知特性」,便明顯清楚於廣義的「幽默諷刺漫畫」。同理,雖然「政治漫畫」同樣也表現出了相對清楚的「認知特性」;但也因為角色圖像往往必須與政治人物有所「形似」,較難恣意變形、揮灑,因此其「漫畫式表現」一項,便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削弱。
這樣的概念,同樣也可以用來回應您對於古典繪畫作品的提問。對我來說,或許因為研究專業使然,所以我內心真正的聲音,其實是 ── 世上所有以圖像方式呈現的東西,其實都是漫畫的一種。只不過因為它們各自取現、著墨於不同程度的不同環節,所以才被理解成了不同的東西!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對於您所舉出的「愛神邱比特」、「依卡魯斯的墜落」...... 等例子,我個人確實是依循創作的邏輯、概念、成果、效果等角度,將它們視為「西方的早期漫畫作品」;只不過,因為它們至多只在光譜上大約「10」、「20」之間的程度位置,所以現在大概沒有人會刻意選擇並認同這種理解角度...... XD
最後,關於「鬍子版蒙娜莉莎」及「骷髏版晚鐘」,我的理解是 -- 傳統繪畫作品之間的再創與應用,或許還不足以構成清楚的「故事要素」。以「蒙娜莉莎」為例,即便「肖像畫」本身似乎可以被解釋為「內化了圖中人之生命歷程(故事)的圖像作品」;但「優雅端坐」此一畫面呈現,卻相對缺乏了提供讀者探循「故事」的經緯和焦點。換言之,一如「諸葛孔明肖像」與「孔明借東風圖」的差異,假如畫面中沒有加諸提綱切領般的事件資訊,那麼「一網打盡」地詮釋「故事」的存在,反而會因為包山包海、不著邊際,而大大削減了該作品所內化的資訊。
同理,以「晚鐘」為例,假如其操作的認知與內化模式,大致與「幽默諷刺漫畫」相同,是一種以人類共通的「生活經驗&情境感受」為「故事」;而後再以「角色圖像」作為「執行經驗&承擔感受者之共相」的手法,那麼在經過達利的處理以後,由於兩者所訴求的意義與目的並不相同,因此不僅「故事」的存在感及存在意義更為薄弱,甚至就連其與「角色」之間的內化銜接,也幾乎銳減至瀕臨斷裂的程度。至多只剩下再創作者所意欲利用的特定意義,將透過再創作的結果,受到單層次的放大與凸顯。例如「鬍子版蒙娜莉莎」所完成的旨趣,大多來自於「知名於中外歷史、文化的高尚美女,猛地長出了鬍子,變成某種衝突的、滑稽的存在」,即便暫不討論此間解構、諷刺了什麼;事實是,此時「蒙娜莉莎」已從原本那幅「人之肖像畫」的概念,轉變成為某種「美女」、「時代」、甚或「價值觀」的象徵符號。也就是說,原本就已不甚清楚的「故事」要素,此時不僅再被削弱,甚至更被擰製為某種單一的概念;因此在我的理解中,一旦產生如此情況,則圖像背後所承載的資訊,實已不再屬於「故事」的範疇。而必須從「符號」的角度進行理解。
一時之間,倉促成篇,許多思慮未全、於理未安之處,希望您多見諒。真的很感謝您,願意在閱讀我的文章以後,發文與我討論、分享;藉由您的提問,也讓我重新思考、發現許多值得深究的部分。
平心而論,關於「漫畫定義」的思考,其實是一個相當龐雜的問題。處理至今,我亦發現自己還有許多並未周延之處。感謝您的提問,讓我能夠透過不同的角度,探得許多填補與精進的機會;希望未來還能與您交換想法,一同理清更多的頭緒! ^..^
關於作者: maxleafcwp
◎ 文學博士,嗜讀漫畫,熱愛圖像及書寫的大學教員。
◎ 醉心於動漫故事及文化創意分析,關注多元載體下的敘事與接受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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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弱多病的童年時期,因為與動漫畫、遊戲的相遇,獲得了想像及感動的陪伴。深刻之下,一度以為動漫故事無異於小說,不該被隔絕在文學的視野之外;但後來發現,學界通常不這麼認為,也不太明白我們為什麼總是一廂情願。所以,試著鼓起勇氣,摸索著,前往那條堅信不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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