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



小時候,很喜歡「選舉」的日子。不僅可以放假,身為老兵的父親,還會邀親友一起看開票。家裡頓時顯得熱鬧,我和表姐們,也總樂得玩起遊戲。稍微長大了一些,學校告訴我們,「選舉」是「民主精神」的表現,要我們謹記「選賢舉能」、「選人不選黨」的價值;看著總是與課文大不相同的新聞內容,懵懵懂懂,我以為「投票」是種「周而復始」的「義務」,就像每年端午節所包的粽子。



  不知不覺,過了二十歲。也曾懶得為了「投票」而起床、出門,也曾認為「與我無關」、「反正都不是好人」、「反正都只是將被炒作的話題」...... 但,隨著「中文學人」、「老師」、「父執輩」等身份漸漸與自己發生關聯,對於現在的臺灣,對於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就連「中華民國」都變得存在感薄弱的這塊土地;我以為,原來「投票」,是為了「選出」一種態度,代表我們還記得自己的「根」,記得很久以前,我們都還願意「知書達禮」,還相信「德不孤,必有鄰」......。

  如果「身為一個人」,原本就有它所專屬的「驕傲」、「節度」、「分寸」與「尊嚴」,那麼這些珍貴的價值,便不該被貶低成「種族」的爭議。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當一個好人」,變成一件必須謹慎自保、承受風險的事?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野蠻」、「不逾矩」、「不構陷他人」的人,就註定行途多舛,註定將吃不少悶虧?人生在世,如果不是為了不斷重覆同樣的錯誤,如果不是為了成就每個世代的膚淺與斷層;那麼,總會有些東西,是我們所必須「傳承」,必須「捍衛」,必須「守護」的。既然如此,老是嚷嚷著「時代不同了」這句話,豈不顯得很沒有責任感嗎?

  非常罕見的,我在投票時間的七個小時之前,已經自動備妥了證、印、單。也許,走去兩條街外投票,是件再普通也沒有的小事;但這卻是第一次,我很清楚自己為什麼要投票。不為政黨,無關藍綠,我想投給自己還相信的某種「信念」;或許,當時哭倒在擂台中央的楊淑君,也在和我想著同樣的事 ── 我相信,這世界上應該還存活著某種程度的「公理」;我相信,只要我願意繼續相信下去,總有一天,會在我灰心之前,不再被迫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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