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22‧圖像產業雜談║ 逆操作!從「四驅車」到「戰鬥陀螺」(三)
二十二日目。
自從開始注意「戰鬥陀螺」這類性質的商品以後,每回上街,我都會不顧年齡與旁人的目光,駐足在「文具店」、「玩具行」這些「孩子取向」的店頭門口;甚至直接蹲下來,研究他們怎麼處理、擺放這些「玩具商品」。事實是,現在幾乎到處都看得到「戰鬥陀螺」和「遊戲王卡」,除此之外,就在幾天前,竟然又讓我發現了「戰鬥陀螺禮盒組」、「遊戲王卡片戰鬥組」這些以「套裝」概念販售的商品...... 只能說 -- 小心,動漫就在你身邊!頓時之間,我覺得自己這次設定的挑戰主題,似乎還挺有意義的啊......
從動畫、漫畫到玩具,「四驅車」的出現與暢銷,令業者看到了一條與過去截然不同的道路。在傳統的觀念中,「買玩具」這件事,買的大多是「機器人」、「飛機」、「芭比娃娃」、「空氣槍」這類「一次到位」的「完整物」;但沿用了「汽車組裝」概念的「四驅車」系列,卻透過「化整為零」的思維,利用「自行調校」、「自由改裝」的樂趣,令「買玩具」的概念,硬是多闢出了一塊屬於「零件」的市場。自此以降,「買汽車本體」只能算是一切後續消費的開始,因為玩的人很快就會發現,如果不想老是被打敗,就只能自行添購「進階版」的「配備」,甚至同時購買數款車體,只為了拆解、使用某些「特定的元件」......
必須加以說明的是,雖然這裡以「四驅車」為討論範例;但嚴格來說,對臺灣的消費者而言,《暴走兄弟》以前的「四驅車」系列,其實還不能算是全然的「目標商品」。在日本,「四驅車」的玩具風潮,源自漫畫家德田恐龍所創作的《衝鋒四驅郎》。自1987年於小學館《コロコロコミック》月刊上檔以後,連載六年,總計發行了14集漫畫單行本、26集電視動畫(含1部OVA版)。也正是因為市場反應良好,因此期間便由知名模型業者 -- 田宮模型,陸續製作、推出了一系列四驅車的車體和零組件。然而,由於「版權制度」並未建立,再加上「有線電視」亦尚未普及,因此《衝鋒四驅郎》這部作品,當年在臺灣並沒有獲得太多的關注。換言之,對許多臺灣初代的四驅少年來說,「四驅車」代表的其實是一種「新玩具」,而不是「某部動漫畫作品裡的那個東西」,儘管1996年時,青文出版社正式取得了《衝鋒四驅郎》的官方授權;但事實是,當年孩子們之所以去買「四驅車」、玩「四驅車」的原因,畢竟不同於目前「遊戲王卡」風行的理由。
如果「側重類型與組件的著墨,進而利用動、漫畫途徑,達到強勢宣傳、行銷的目的」,是「目標商品」的重要特徵;那麼另一個值得分徑論述的,便是《超速yoyo》這部作品。《超速yoyo》是惡搞怪傑 -- 橋口隆志在推出《烘焙王》以前的第一個里程碑,因為它不僅重新炒熱了「溜溜球」這個古董級的遊戲題材,甚至也帶動了「商品」的熱潮,令「超速yoyo」的系列溜溜球,一時之間成為孩子們手中的新寵。就事實而論,《超速yoyo》的出現,的確利用人物設定的手法,為「溜溜球」界定了「力量」、「速度」、「變化」、「持久」等多種類型的不同,也運用了「組裝/調整」的概念,將「轉軸」、「手線」拆解成了不同的「零件商品」;但反觀真實的「溜溜球界」,所謂「溜溜球」的「類型」、「組件」之別,卻原本就是既有的知識,並非「因漫畫而產生」的概念。也就是說,《超速yoyo》充其量只是一部帶有「目標商品」意識,但卻「借力使力」,選擇以「既有物」為「目標」,並試圖透過「故事包裝」、「形象包裝」等方法,儘可能追求「分食既有(溜溜球)市場」,以及「疊合既有(溜溜球)市場與(溜溜球)動漫畫市場」這兩大目標的作品,與「完全型」的「目標商品」之間,還有一段小小的距離。
關於作者: maxleafcwp
◎ 文學博士,嗜讀漫畫,熱愛圖像及書寫的大學教員。
◎ 醉心於動漫故事及文化創意分析,關注多元載體下的敘事與接受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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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弱多病的童年時期,因為與動漫畫、遊戲的相遇,獲得了想像及感動的陪伴。深刻之下,一度以為動漫故事無異於小說,不該被隔絕在文學的視野之外;但後來發現,學界通常不這麼認為,也不太明白我們為什麼總是一廂情願。所以,試著鼓起勇氣,摸索著,前往那條堅信不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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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非常清楚!
回覆刪除倒數八天,加油加油喔!^^
贊同+1..
回覆刪除真希望看了小叮噹之後就能有百寶袋的商品出現..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