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漫畫審查論‧源篇〉之其一:動機與成效的矛盾。



● 註:本篇截錄自筆者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漫畫審查現象及其對國內漫畫發展影響之研究》,為免觸法,欲轉引者請詳明出處。



  以「漫畫審查制度」的出現原因而言,雖然目前大多認為已經無從查考,但細究諸多文獻與研究論著的記載,卻不難發現,當中其實仍有許多值得追索的端倪。

  表面上看,「漫畫審查制度」之所以嚴格推行,代表的是政府當局對於漫畫刊物查察與介入的決心。但審查項目訂立以後,通過審查的作品是否真能逐一符合條文內容的要求?性質接近的作品有沒有過與未過的差別?此間可能出現的前後落差,無疑開啟了審查原由更多的討論空間,有待援引政府當年其他的出版及文藝政策來作為對照。

  此外,根據國立編譯館的說法,當年之所以實施「漫畫審查制度」的原因,在於希望透過審查的推展,藉以使得國內漫畫刊物的內容與素質有所提升、市場上作品良莠不齊的狀況得以減少,但回顧臺灣漫畫的發展歷史,事實卻是審查推展之前,國內的漫畫產業依舊發展蓬勃;及至制度實施,當中諸如焚燬舊作品、限制創作取向、規範細則技法等作法,這才令許多過去優質作品的漫畫作者,不願意再在如此飽受擺弄的環境之中繼續創作。此後間接造成的是本土漫畫水準層遞下落、後來無力與日系作品相抗衡的結果,而這樣歷時十年,最後卻完全適得其反的訴求與實施方式,似乎也就不再只是業務疏失或思慮不周之類的說詞所能搪塞,必須接受更為具體且直接的邏輯檢驗了。

  由此可見,儘管至今難以定論「漫畫審查制度」的具體成因,但透過事實與說法的相互制衡、時代與政策的兩相比對,當中動機、訴求、概念與系統的整理,卻仍舊有其獲得初步釐清的可能。有鑑於此,以下將以現存的記錄與說法為基礎、逐一操作「漫畫審查制度」可能起因的歸納與討論,試圖透過政府早年對於出版與藝文事業的相關態度,從而掌握較符合於實際情況的審查漫畫理由。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