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漫畫審查論‧源篇〉之其五:漫畫的文化與教育意義。
● 註:本篇截錄自筆者碩士學位論文─《臺灣漫畫審查現象及其對國內漫畫發展影響之研究》,為免觸法,欲轉引者請詳明出處。
儘管漫畫無疑有其挾帶負面內容的可能,但如若就此將漫畫定義為一種沒有正面價值的存在,無論怎麼說,似乎卻又顯得過於偏頗。面對這個問題,魯迅在〈連環圖畫辯護〉、〈連環圖畫瑣談〉、〈論舊型式的採用〉等多篇文章至中所提到的觀念,或許可以作為討論的起點。他在〈連環圖畫辯護〉中提道:
書籍的插畫,原意是在裝飾書籍,增加讀者的興趣的,
但那力量,能補助文字之所不及,所以也是一種宣傳畫。
這種畫的幅數極多的時候,即能只靠圖像,
悟到文字的內容,和文字一分開,
也就成了獨立的連環圖畫。
〈連環圖畫瑣談〉:
古人「左圖右史」,現在只剩下一句話,看不見真相了,
宋元小說,有的是每頁上圖下說,卻至今還有存留,
就是所謂「出相」;明清以來,有卷頭只畫書中人物的,
稱為「繡像」。有畫每回故事的,稱為「全圖」。
那目的,大概是在誘引未讀者的購讀,
增加閱讀者的興趣和理解。
但民間另有一種《智燈難字》或《日用雜字》,
是一字一像,兩相對照,雖可看圖,
主意卻在幫助識字的東西,略加變通,
便是現在的《看圖識字》。
文字較多的是《聖喻像解》,《二十四孝圖》等,
都是借圖畫以啟蒙,又因中國文字太難,
只得用圖畫來濟文字之窮的產物。
「連環圖畫」便是取「出相」的格式,
收《智燈難字》的功效的,
倘要啟蒙,實在也是一種利器。
〈論舊型式的採用〉:
現在社會上的流行連環圖畫,即因為它有流行的可能,
且有流行的必要,著眼於此,因而加以導引,
正是前進的藝術家的正確的任務;
為了大眾,力求易懂,也是前進的藝術家正確的努力。
從圖像文獻的角度來理解,可以瞭解的,是魯迅不但將連環圖畫定位為藝術的一種,同時從實際的運用層面而論,他更重視於圖像表現所特有的表達能力。本文緒論在分析漫畫的起源時,曾經提到所謂漫畫型式作品的得以成立,必須要以文字系統的成熟為前提。否則在僅以繪圖為唯一表達方式的情況下,此時由於圖的存在概念並未獲得釐清,因此將之視為漫畫的最早起源,似乎有所性質與系統上的混淆。然而退一步看,儘管在漫畫的起源問題上,圖畫與文字的系統不可一概而論,但從使用者與接受者的角度著眼,以線條為結構的具體圖像,卻始終都是用來傳達訊息的最好方法。而也由於人類本身便是一種以視覺為資訊首要來源的動物,因此事實是無論對任何民族來說,圖像所擁有的,是文字載體無可比擬、絕對強勢的敘事與表意能力。
一如引文所言,中國文字由於意義會隨著搭配的文字、讀音、句式的排列而發生多種變化,因此相對於拼音語系的國家來說,確實是種更為難懂的語文型態。但無論中國或是西方,文字的理解門檻之所以會一律高過於圖像,最大的原因,其實還是在於文字必須經過接受者在接收當下的認知消化。在現實世界以具體事物為主要構成的前提下,人類對於抽象符號的認知習慣,必須經過不斷的培養與訓練。於是因而產生了識字者與文盲的區別,而這段被稱為識字學習的過程,其實也正是上述所謂認知與消化的操作。圖像之所以能夠幫助理解,原因在於畫面本身即是一種以敘事為目的的複合體。其中包括了氣氛、意圖、動作、情節、聲響的存在,透過對於具體境況的描繪,無論單格或是多格,這些元素終將因為接受者視覺、直覺與具體經驗的聯想重疊,而在認知之中,完成彼此所應逐一到位的綜合運作。所以對圖像來說,在從使用者(繪圖者)而至接受者的表意或敘事過程之中,真正存在的問題,其實只有因為畫得相像與否而產生的正解與誤解。並不如文字一般,有所謂看得懂與看不懂的分別。
所謂的畫不像,代表的是圖像使用者(即繪圖者)所結構出的線條整體,與現實世界中被描繪物的真實形態落差太大。於是某人以牛為對象所描繪出來的動物,易地而處,也許將有被認為是山羊的可能。但此間其實牽涉的是畫技的問題,與圖像型式本身的用途與效應,可說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由此可知,相對於文字必須經過學習與概念轉化的消化過程,圖像因為表現形式從本質便較為接近人類所熟悉的現實環境,因此儘管加諸了平面化的處理、在客觀上成為有別於人類立體感知的二次元存在,但由於欠缺的部分可以透過畫法(如透視法)和接受者的視覺經驗來獲得滿足,因此其意義與訊息的傳遞效率,至此仍舊順暢於途中持續受到轉折的文字載體。這不僅是魯迅文中所一再強調的連環圖畫的理解與輔解功能,同時對系出同源的漫畫來說,其實也正是圖像本位所具有的第一層正面價值。
帶著有別於文字載體的易於接收性,漫畫在確立了圖像本位的正面價值之後,第二層作用於實際環境的意義,便是其跨越了文盲與識字者的藩籬,令教育水平有其侷限的族群,與一般人擁有同樣獲取知識與訊息的機會。這不僅一方面開通了知識文明進入民間的管道,同時換個角度看,其實也是圖像存在之所以深植於民間、在使用與被需要中反覆成就其重要性的原因。在民智未開的情況下,雖然文字系統已然成熟,但由於多數人沒有經過使用抽象符號的訓練,因此在以語言為首要倚賴的溝通方式之後,對記錄訊息來說,文字自然不若圖像來得實用。於是圖像的重要性便一再在需要與被需要的循環中越顯重要,以至於終究成為最親近於民間的表達形式,甚至在透過使用熟稔的改善、操作、應用與經營以後,進一步跳脫了原本用於傳遞訊息的基本意義,最後於焉演化為足以滿足大眾娛樂需求與想法抒發的作品類型,令以圖像為本位漫畫文獻,完成了最能表述社會基底意識的存在意義。而這樣一種以工具性為起點,卻能夠隨時代演進而越發深遂、無限豐富其文化內涵的性質蛹變,便也正是後來漫畫之所以超越於流行定位、甚至被提升為文類與研究課題的最主要原因。
以跨越知識藩籬的特性為基礎,漫畫另外擁有的,是其無遠弗屆的宣傳與教育價值。在宣導價值部分,以民國26年開始的八年對日抗戰為例,當時為求全民抗戰意志的團結凝聚,其間對於漫畫的文宣使用及散播,盛極一時。一如李闡在《漫畫美學》中的敘述:
我國在對日八年抗戰期中,
總政治部下設有「漫畫宣傳隊」,
集合了當時名的漫畫家,
在戰地和大後方出版漫畫刊物,
繪製漫畫壁畫,舉行漫畫展覽,並訓練漫畫人才,
甚至發展到敵後游擊區,對凝聚全國同胞同仇的愾,
拯救國家民族的存亡,鼓勵對日抗戰到底決心和士氣,
作出了重大貢獻。
由此不難看出當年對於漫畫文宣的使用盛況,而至於引文所提到的「訓練漫畫人才」,則是因為抗戰時期幾乎全民備戰,因此在不分長幼、人力總動員的情況之下,確實也培育出了許多後來國內的知名漫畫家。例如我國早期以《牛伯伯打游擊》系列作品紅極一時的牛哥,12歲時便是所謂抗日小鬼隊的一員,專門繪製以抗日為主題的宣傳畫、壁畫。
由於民間對於圖像的使用極為普遍、越是文明罕至之處越為倚賴,因此漫畫文宣除了訊息的容易傳遞特性之外,另一個隱含的優勢,其實是它在無形中所給予民間接受群的親切感。陳逢申在〈抗戰中的漫畫,漫畫中的抗戰〉文中提道:
新文藝如話劇、漫畫的異軍突起之後,
大小規模的漫畫團體和專門刊物應運而生,
且伴隨漫畫家的足跡向外散佈。
這使得一向很少受到外敵侵擾或不曾接觸新文藝
的農村及內陸地區,在戰火威脅下滋長起漫畫藝
術的花朵,而漫畫讀者的分布範圍,
亦有急速擴大的現象。例如宣傳工作的範圍還
進入工廠,在工廠服務中成為獨立的一環,
其中漫畫受到歡迎的程度很高,因為女工們原
本不喜歡看文字壁報,但精采醒目的漫畫卻吸
引她們仔細讀著壁報。當時有不少宣導工作者
都曾不約而同的指出:比起歌曲、戲劇、
講演等,漫畫比較沒有語言、場地及時間限制,
大型畫作能常能快速地招徠人潮。
識字者由於同時能夠理解文字與圖像,因此相對之下,對於載體親切感的體認機會其實不多。然而對於以圖像為語言之外重要訊息管道的使用族群來說,其間相較於面對文字刊物時的陌生感與挫折經驗,改以圖像方式表達的相同訊息,無疑在順暢的訊息接收之餘,更能得到接受者在情感上的回饋。於是漫畫式文宣的意義,至此便不再只是單純追求將訊息散佈至知識水準較低的區域。此間同時也挾帶了統治者無形中可以期待的籠絡民心功效,儘管無從將此徑一舉兩得的成效具體量化,但如此意圖的操作空間,卻也始終是個不可否認的存在。
漫畫的教育價值,大致可以分別從基礎教育與文化延續的角度來著眼。基礎教育指的是過去對於民眾識字能力的幫助,一如魯迅在引文中所提到的,對於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的環境來說,以圖像為轉圜,則將文字系統推廣於民間的訴求,相對下也就比以文字教授文字的方式來得容易許多。由於在具體概念轉化為抽象符號的識字過程之中,成敗的最大取決關鍵其實在於意義賦予的是否完成,因此相較於以單向講述的方式、勉強要求接受者將字義與線條結構的字型相勾連,不同於強記操作的圖像意會法,反倒更能完成結合字型與字意的要求。以文授文的缺點,在於接受者是在先接觸到文字陌生形體的情況下,而後才透過教授者的講述、逐漸得以掌握具體的文字意涵。於是自然容易產生以形附意的背誦式學習,但因為識字過程其實是以已知意義與陌生符號的聯結為重點,因此這種「陌生符號、講述意義、加以聯結」的認知過程,自然不比透過圖像、即時心有所感的學習過程來得直接。
與前述以形附意的進程相比,圖像認知由於省略了講述的步驟、直接以接受者作為意義的傳遞人,因此有別於先前單向式與轉折式的學習方法,這時接受者所經歷的學習內容,將因為意義瞭解的不再受制於人、完全自給自足,而轉變為另一種以意附形的認知模式。同時也因為最先接觸的對象由陌生符號換成了熟悉的意義體會,因此在經驗的作用之下,其腦海中對於字義與字形的對照,亦將比起以文授文的方式來得更為深刻與自由。這不僅再次證明了圖像的載體形式其實更較文字易於瞭解,另一方面,同樣也是透過認知歷程的系統特性,說明了圖像擁有相對寬廣於文字載體的教育功能。
在文化延續方面,以民間的廣為流傳為基礎,圖像式漫畫文本除了在早期將經典內容傳遞於民間的貢獻之外,另一個更重要於現代的文化意義,是其類似於圖像於識字學習時的轉圜效果,也就是連通古代經典,橫跨於古代與新世代之間的銜接功能。漫畫家蔡志忠曾在《莊子說》的自序中提道:
一本文言文的古書很難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
但是一本改編古書的漫畫就不同了,
它很容易引起讀者的好奇,
進而翻閱,進而詳讀,進而對該書原文產生興趣。
一如本文緒論曾經討論的承接功能,對古代的經典文獻來說,儘管千百年前可能膾炙人口、赫赫有名,但隨著事過境遷、百代交替,不可否認的是,真正決定它能否依舊亙古常新的關鍵,其實已然在於經典本身能否持續為後人所知。站在接受者的角度來說,對於文獻認知的「不知道存在」與「知道不存在」,其實有其相當程度的意義重疊。於是設法維持古代經典的存在事實與存在意義,至此便成為悠關傳統文化如何延續的重大課題。而漫畫類型當中時常出現、取材於古典故事與文學經典的改編作品,此時便正好填補了這塊傳承的空缺、令古典原本擁有繼續廣為人知的新途徑。
儘管尚不至於稱為典範轉移,但後代參考經典文獻所創作的漫畫改編,就意義而言,無疑已形成了某種類似於跳板的存在。由於漫畫作品向來承繼了圖像本位易讀、直接、具體、親切等表現上的特性,因此相較於多半以文言寫成的古本、以授課為主要訴求的教材,較容易令普羅大眾產生閱讀興趣與欲望的,自然是以圖片為主要呈現、文字只限於必要對白的漫畫改編作品。此外,改編行為的出現,相當程度上,其實也代表了漫畫產業發展的已有一定水準。於是在系統化為出版商業的一環以後,在必須考量市場反應的前提之下,漫畫創作中以趣味為主要訴求的改編操作,自然也就不在話下、成為另一個廣為讀者所選擇的理由了。或許從結果來說,漫畫作品對於古典經典的改編行為,多少將會導致其偏離原作及挾帶誇張情節的表現,但回歸到前述所謂跳板意義的思考,改編作品的真正價值,其實本來就不在於逐一轉述經典文本的真實內容。改編漫畫有其重要於文化傳統的延續意義,原因在於透過參考與改編行為的銜接,閱讀漫畫的新一代讀者,得以從中瞭解曾經有過真實存在的事件與作品。而其中藉由認知給予所向下延展出來的文化意識與繼承過程,其實才是漫畫文本與改編作品之所以擁有存在價值的最大理由。
延續跳板概念的思考,漫畫作品對於教育行為的幫助與作用,其實並不只是便於識字、不只是古代經典的續存常新。許多研究者一直試圖將漫畫應用於課程內容的教學,從結果來看,這不啻是一種整合漫畫所有特性的表現。根據本文從緒論開始的整理,漫畫載體的敘事特點,至此大致可以作出五種相輔相成的歸納。分別是表現具體、易讀易懂、可塑性強、流傳度廣與引人入勝,而也由於教學本來就是一段訊息傳遞的過程,因此像漫畫這樣幾乎囊括了大部分傳播優勢的媒體,會引起教育界的使用興趣,其實相當合理。
漫畫於教學實務的運用,依照使用對象的不同,將會產生影響方式與著墨重點的差異。主要可以依據本文緒論對漫畫的定義,分為漫畫式教學與漫畫文本教學兩種,前者例如何洵怡在〈談中文科漫畫教學〉中的操作,以漫畫式圖像作為教學媒介;後者則如同張秀蓉〈漫畫在歷史教學的運用 -《凡爾賽玫瑰》 中的法國大革命背景〉一文,將既有的漫畫作品,直接用來作為輔助課程的教具。何洵怡提道:
若有心使用漫畫者,都會花心思配合不同
教學階段以發揮兩個主要效果:
第一,增加趣味。一方面投現在年青人所好,
引起共鳴,利用幽默內容及誇張圖象吸引注意。
第二,培養學生抓住事物重點。學生理解課文
精粹與漫畫者的創作歷程其實十分相似。
畫者先以兩三筆描繪造型重點,然後用簡單幾
幅圖(甚至只有一幅)勾勒作品大意。這要很
高的想像力和概括能力。老師豈不同樣要求學
生透過思考,用語言文字掌握課文重點?
若配合精鍊視覺圖象,深信會收事半功倍之效。
張秀蓉提道:
在歷史教學中發現:一般歷史教科書或專書雖
提供了史實的描述和深入的論證,但多缺乏趣
味性與吸引力,常只是學生背誦考試的工具。
當考試結束,學生似乎既未獲得歷史知識,更
遑論歷史的深層思考。因此,在課程進行中加
入輔助教材或設計以達到教學目標,應是值得
用心思考的地方。
在歷史的講述中,小說、故事對於解釋歷史背
景、社會生活和時代風尚上常有畫龍點睛的效
果,同時也讓學生在興味盎然之餘,願意進一
步思考與參與討論。近年來由於閱讀習慣的改
變,小說故事除了用文字表達外,圖畫影像的
傳達也是一種備受學生喜愛的形式,漫畫 -
歷史漫畫的運用也就應運而生。
又
為了不流於教條式的背誦,更期待學生願意去
思考、討論不同時代與異國文化的特質,甚至
變遷,因此運用《凡爾賽玫瑰》這套漫畫為討
論題材,不斷丟出問題去刺激學生的反應。例
如:奧、法王室何以需要聯姻?法國人民對王
室、貴族的觀感?貴族們為何可以任性妄為?
男主角為何不敢對女主角坦白自己的感情? ……
同時也鼓勵同學針對漫畫中的人、事、地、物
提出疑問,並協助尋找答案。例如學生對凡爾
賽皇宮的好奇;對十八世紀貴族衣、食、住、
行的探索 …… 無論何種答案,學生們都在參
與、思考與表達 - 透過漫畫的圖像和故事去
認識十八世紀的法國和法國大革命。
無論漫畫式或漫畫文本教學,根據引文,首先可以發現學習過程的能否成功,關鍵主要在於學習者的注意力是否集中。而也由於注意力的高低往往與學習者的聽講興趣成正比,因此如何引發學習者的興趣,始終都是教師最難處理的授課問題。如同何洵怡所言,漫畫之所以可以引起學生的興趣,最大的原因,在於它以運用誇張的畫面來凸顯重點。再加上另有諸如虛構、分鏡、色差等多種技巧可供運用,因此這種具體、直觀、漫畫式的表現特性,令讀者大多可以在短時間內掌握敘事的內容概況。於是本來必須讀者自行完成的意境營造,這時便幾乎可以在看見圖像的瞬間,就已經對眼前的畫面心領神會、產生基本認知。
在引文中,何洵怡認為圖像教學是綜合運用想像力及概括能力的結果。儘管言之成理,但整體來看,卻似乎仍與某些要素失之交臂。學習行為無疑與興趣、注意力、理解力有關;但在解決了興趣與注意力的問題以後,理解力的能否發揮,卻仍舊必須端看學習者想像力與聯想力的運用。想像力與聯想力性質相近,同樣是種由已知聯結未知、揣摩未知的過程。而也由於經驗便是人類一切已知事物的總和,因此就如同前文對於識字歷程的分析一般,真正令圖像教學及學習行為得以順利運作的關鍵,其實是學習者在接收圖像訊息以後,所自行反覆操作的認知取得。由此可見,無論是資訊接收的形式、認知經驗的回溯、或是理解行為的完成,漫畫所帶給教學行為的幫助,其原理大致都是殊途同歸。主要在於透過具體畫面來引發,進而催化學習者思考的觸類旁通,而漫畫式教學與漫畫文本教學的差別,則在於前者著重的是漫畫式圖像、技法與敘事的使用;至於後者,則因為擁有相對完整的故事背景和圖像內蘊,所以能夠完成更深遠於前者的成效。
以《凡爾賽玫瑰》為例,以漫畫式的優點為基礎,漫畫文本更加強化的,是漫畫圖像背後所帶有的情節氛圍。就如同本文緒論所整理的漫畫認知進程,情節不但可以令圖像產生個別的存在意義,同時有系統的故事內容,也能夠讓讀者更容易進入作品的敘事及世界觀。由於讀者在閱讀漫畫時,很容易在主觀視點的操作中,對故事主角的遭遇產生代入感,因此教學者在引發學習興趣的同時,透過劇情故事的開展,將得以更加深化學習者對於經驗及聯想的運用,令他們跟隨情感的投入,而越發深刻、鮮明的完成對故事中時代、風氣等環境概況的認知。漫畫載體特有的圖像性,令學習者能夠以完整的畫面作為概念建構的依據。這不僅是一種更具體於文字和講述模式的教學方法,同時從學習者的角度來說,其實更是降低了理解的門檻,甚至有助於記憶能力的提升。
文字形式的記憶與背誦,原則上必須經過讀者自行將抽象敘述消化、重構成為情境氛圍的過程。但由於學習者本來就是處於認知不足的狀態,因此以文字為本位的傳統教學,最後自然會難記易忘、流於教條式的考試工具。相對於憑空想像的抽象認識,漫畫故事因為具有角色、時空、情節所構成的點、線、面,使得整體內容的呈現方式更趨具體與生動。於是學習者得以透過故事主角遭遇的不同人、事來理解作品的世界觀、構成整體時空與環境的定位認知,例如《凡爾賽玫瑰》中男女主角 - 安德烈與奧斯卡先後死亡的時間,對讀者與漫畫教學的學習者而言,這段直轉直下的劇情,便可以同步對架於法國大革命的歷史進程。由此可見,漫畫文本教學的原理,其實不啻是種對於漫畫跳板意義的變形。這同時也再次證明了改編行為對於原來經典或歷史真實的無傷,因為只要大方向正確,帶有娛樂效果的改編創作,其實反倒將會受到情節印象的幫助,成為讀者接收與聯結訊息的優勢。
必須補充說明的是,雖然上述大致交代了漫畫教學對於漫畫四大特性,也就是:表現具體、易讀易懂、可塑性強、引人入勝等四點的整合,但尚未提及的流傳度廣,其實卻更是漫畫教學所不可忽視的影響重點。透過前文對於漫畫文宣功能的分析,可以瞭解漫畫具有強大的資訊傳佈能力。而作為一種廣受喜愛、足以跨越知識與文化藩籬的大眾媒體,如同《凡爾賽玫瑰》這樣整合了載體特性的作品,閱讀過程中,無疑將會逐漸凌駕讀者最初的閱讀目的,進而自行產生漫畫文本跳板及教學意義的置入性運作。於是對應於作品的漫畫迷的產生,代表的是將有更多無意間浸淫了漫畫教學的讀者會接踵而來。換言之,無論是否曾被當作教具使用,但像《凡爾賽玫瑰》這類作品的存在與被閱讀,本身其實就是一段隱性教學的生效過程。
漫畫雖然始終被視為難登大雅之堂的不入流娛樂,但由於它向來親近於人類的需要與生活,因此所謂的不入流,換個角度思考,其實正好也點出了它不以入流為價值思考的娛樂特性,變相表現出了漫畫與圖像文獻廣泛的文化意涵。無論是單純傳遞訊息、用於宣傳與知識教學的工具性,或是在內容越發專業與深入回應社會以後,受到學界關注而成為新興的研究課題,事實是漫畫並非沒有正面的作用與功能,只不過因為牴觸了不同訴求的價值觀,所以才在缺點受到輿論一再集中與放大的情況下,形成了臺灣社會將之視為有害刊物、普遍認為對青少年身心發展有害的認知。漫畫的正面貢獻,無疑不足以成為瓦解輿論與「漫畫審查制度」起因關聯的理由。但對照來看,審查制度中幾乎將臺灣漫畫產業連根拔起的諸多條文規定,卻怎麼也無法表現出主事單位口中的動機,無法呼應以保護青少年身心發展為依規的說詞。顯而易見的是,漫畫作品是否具有正面意義,對推動審查制度的國立編譯館來說,其實並不是他們真正在意的重點。因為即便漫畫載體擁有可觀的教育功能,漫畫家曾受行政院長表揚、甚至蒙蔣總統賜宴,但事實是密亂的審查依舊執行,未送審作品的焚燬也一如往常。就連曾獲金爵獎與行政院院長獎殊榮的陳海虹,面對審查制度如此的推展境況,也被迫只能轉往香港發展、不在臺灣繼續發表新作。無視於漫畫正反面價值究竟如何的審查態度,令本來似乎能夠解釋審查制度起因的輿論因素,成為一種動機無法相容,只是重疊了抨擊漫畫行為的煙霧迷彩。至此原本已漸露曙光的「漫畫審查制度」起因處理,也就勢必得要上溯至時代層面、以更宏觀的視野進行思考,才有機會繼續釐清事情的真相。
關於作者: maxleafcwp
◎ 文學博士,嗜讀漫畫,熱愛圖像及書寫的大學教員。
◎ 醉心於動漫故事及文化創意分析,關注多元載體下的敘事與接受議題。
------------------------
體弱多病的童年時期,因為與動漫畫、遊戲的相遇,獲得了想像及感動的陪伴。深刻之下,一度以為動漫故事無異於小說,不該被隔絕在文學的視野之外;但後來發現,學界通常不這麼認為,也不太明白我們為什麼總是一廂情願。所以,試著鼓起勇氣,摸索著,前往那條堅信不移的道路。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0 意見: